第十七条:中国电影美术学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。

第十八条:全国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电影美术研究与实践机构,凡赞同中国电影美术学会章程,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专委会推荐,获得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的单位机构,可成为团体会员。

第十九条: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,经由本会会员推荐,即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:

注:电影美术工作者的定义:指电影和剧集创作中从事视觉造型创作的工作者,包括美术指导、概念设计师、分镜师、绘景师、人物造型师(服装造型、化妆造型)、置景道具师、特技制作、调色师等。也包含电影美术教学讲师以上人员,电影美术评论作者,电影刊物美术编辑及社会上有志于研究电影视觉艺术的艺术创作者。

1.凡赞同中国电影美术学会章程,从事电影、剧集等视觉美术相关领域的创作者,在其专业领域以主创人员的身份完成一部院线电影、剧集、网剧或一次入围由本会设立的一级比赛项目及国家级电影节获奖者。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电影美术家学会。

2. 从事电影美术学理论研究,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;

3. 从事电影美术设计、电影美术教育、电影美术活动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,成绩卓著者;

第二十条:会员入会流程:
1. 提交入会申请书,经两名正式会员介绍或由影视行业知名机构或教育机构推荐;
2. 经本会下属各专委会完成初步审核,提交本会秘书处备案;
3.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(理事会闭会期间);
4. 由本会秘书处统一颁发会员证。

第二十一条:会员的义务:
1. 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,遵守执行会员管理条例;
2.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,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;
3. 按规定交纳会费;
4. 积极为学会建设出谋划策、履行义务。
 
第二十二条:会员的权利:
1.会员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 会员有资格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;
3. 会员享有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;
4. 会员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. 会员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两天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